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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小榄镇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和体育事务指导中心),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21〕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制定了《中山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5日


 

中山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

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21〕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教育教育引导与失范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形成震慑,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将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成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幼儿园、各级教育类事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参照实施。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7月开始至2022年3月结束, 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底前完成)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单位)要迅速行动,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学习、专家讲座、教师培训、橱窗展板、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 17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 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粤教师〔2021〕7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147号)和《中山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教体通〔2021〕168号)等文件精神,学习情况记入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学时,并将教育部办公厅的专项整治通知、市教体局(本镇街)公布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印发至学生和家长手中。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2022 年3月)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对照检查本地本校相关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2021年8月前完成)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问题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地本单位是否存在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要抓好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对于实名举报的,要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对于查实的有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根据教师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按照《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镇街、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及时报送所属学校自查自纠情况:2021年9月9日前、12月9日前以及2022年3月9日前向市教体局报送《中山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查处的案例。(2021年8月—2022年3月)

(三)第三阶段:警示教育阶段。(2021年8月 —2022 年 3月)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本地本校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结合问题查处通报,举一反三,精准发现和解决本地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2021年8月—2022 年3月)

各学校(单位)要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本地本市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2021年8月—2022 年3月)

(四) 第四阶段:督查抽检阶段。(2021年9月 —2022 年 3 月)

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建专项整治工作抽查检查组,对各镇街(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检查;选取部分镇街(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2021年9月一2022年3月)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要组建本地工作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所属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情况以及本地本校长效机制建立情况。(2021 年 9 月—2022 年2月)

(五)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成果阶段(2021年11月、 2022年3月)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不足之处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补齐工作短板,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要撰写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中期报告,2022年3月9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关乎教育改革发展,关乎社会文明风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各镇街各学校各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深刻认识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危害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 周密组织实施。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领导担任专班负责人,统筹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是本地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制,组建工作检查组,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干出实效。中小学校长(单位负责人)是本校(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通过专项整治,使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自觉规范执教行为,提高师德修养水平。

(三)强化教育引导。各镇街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成因复杂,对持续推进问题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在专项整治中,要会同宣传部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